(一)培育一批机器人拳头产品。围绕制造强省建设和工业转型升级,开发中高端工业机器人产品,提高制造业焊接、切割、打磨、喷涂、码垛等关键生产环节应用机器人的可靠性,突破发展全自主编程智能工业机器人、并联机器人、重载无人搬运车(AGV)、6轴以上高端工业机器人等。围绕家庭服务、养老助残、医疗康复、教育娱乐、社会服务等需求,发展功能齐全、使用可靠的智能化服务机器人。围绕特殊领域需求,积极发展专业性能突出的特种机器人。
(二)突破一批机器人核心关键技术。瞄准全球产业科技发展前沿和社会重大需求,开展智能机器人及核心功能部件重大科技攻关,明确机器人产业技术路线团。围绕机器人有效作业、交互安全以及环境认知等问题,重点突破开放性、模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控制技术,机器人传感、环境感知和智能认知技术。机器人人际交互、安全检测、接口协议等核心关键技术,机器人结构、驱动、感知、控制一体化协同设计和高性能运动控制等瓶颈技术。引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整合机器人技术与产业资源,支持建设机器人协同创新中心,建立完善软硬件结合的机器人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体系,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机器人科技成果的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
(三)培育机器人龙头企业。围绕构建机器人产业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传统制造业、工业自动化及装备领域的龙头企业发展机器人产业,开展机器人领域的跨国联合兼并重组,吸引国际知名机器人制造企业在浙江建立机器人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机器人制造龙头企业。到2020年,力争形成一批引领全国重点应用领域机器人发展的龙头骨干企业、企业集团和“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工程服务公司、零部件配套企业。
(四)发展机器人关键零部件。重点突破全系列的开放式机器人运动控制系统,高精度高效率减速器,大功率直驱伺服电机,高性能视觉传感器、力传感器及位置传感器,高性能末端执行器等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提高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的质量稳定性,加速实现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国际化。发展移动机器人专用电池、专用轴承、应用配套专用工辅具及配件等零部件。
(五)加强机器人标准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省级机器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机器人检测认证制度,鼓励省内标准化技术机构、高效、科研究所、机器人行业组织和企业主导和参与机器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构建和完善机器人产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实现产品标准对接。组织开展机器人公共技术开发,提供细分行业机器人标准服务。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省级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智能制造创新中心,打造机器人产业发展平台。到2020年,省级机器人重点研究院达到15家,建设省级机器人特色小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