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最近建议机器人应该和人类员工一样缴纳所得税,我并没有立即表示反对。我赞赏盖茨大胆的想法。自动化导致失业是现在社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他的想法很好,让所有人都在自动化中受益,而不是大部分人都被自动化社会所抛弃。自动化意味着机器人将取代人类所进行的一部分工作,而机器人税有助于抵消流入公共金库的收入减少。
然而,在开始对使用机器人的公司征税之前,必须先就机器人的实际情况达成一致。人们想到机器人的时候,通常会联想到装配线上巨大的手臂制造汽车,或是在仓库里运送货物的自动运输工具的画面。
但是,机器人的传统定义是相当简单的,该定义为:一项可以把感知、评估和行动结合在一起,完成一项明确的任务的技术。这个定义的问题在于太宽泛,该定义把几乎所有的技术,包括大多数现代家用电器、电脑和智能手机都归类为机器人。那么标准到底应该怎样设定?的确,为什么单单要对机器人征税,那么那些提高自动化、生产率或产品质量的其他技术怎么说?能把外科医生的手部动作转化为更精确的微型仪器的运动的技术算不算机器人呢?自动取款机、杂货店自动收银台,或是能解读人类需要的冰箱又算不算机器人呢?
我们可以将机器人的定义范围缩小,只包括那些完成本来由人类进行的任务的机器。那问题又来了,比如我们必须将微软的庞大硬件和软件产品包括在内,因为计算机处理文字处理、抄录、计算数学公式和分析数据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人类的任务。考虑到这些,就会发现把自动化技术分类,分清哪些属于“机器人“类别是一件多困难的事。另外,如果实施了机器人税,很多公司会直接将他们的新自动化技术归类为“电脑”、“家电”或“设备”类。当然,其实要实现机器人税并不难,只要清晰定义什么是机器人,什么不是机器人就可以了。
要证明自动化技术的实施与就业岗位的净流失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一家公司可能会部署一个自动化设备,同时解雇一个人。不过大多数公司都不是这样运作的。他们不断部署新技术以提高生产力,解雇一些员工,同时雇佣其他员工。事实上,如果一个机器人导致一个人失业,公司可能会雇佣三个新员工:一个负责管理机器人,另外两个负责招聘,因为机器人可以提高整体生产力。
在现实中,机器人和大多数自动化一样,帮助人们更高效、更有效率地进行工作,目的并不是取代人类的工作。
几个世纪以来,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自1871年以来,一项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人口普查数据的研究发现,科技创造的就业机会远远超过了140年期间的水平。德勤的报告称:“机器将承担更多的重复性和费力的任务,但与过去150年的任何时候相比,社会似乎并没有减少对人类劳动的需求。”
盖茨所说的机器人税,从本质上讲,是在财务上惩罚那些运用最新自动化技术的公司,其实是一种“创新税”,但这其实是一种落后的征税方法,难道政府不应该支持愿意创新的企业,提高生产率,增加工人收入吗?自动化会使美国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确保自动化能够改善所有公民的生活更好的一个方法或许是确保企业对他们的利润纳税,不让自动化成为导致富人和穷人之间更大的鸿沟的一个楔子。公司通过自动化提高生产率,利润要比以前更高,因此公司应该向集体系统缴纳更多的所得税。当然,填补允许美国企业避税的漏洞非常难,但对全球经济的长期健康运转至关重要。让企业缴纳应付的那部分税收并不能解决自动化最终会取代低技能工人这个极大的社会挑战,机器人税也同样不能。相反,政府应该利用财政税收,在自动化这个大环境下,创造更多免费或者费用较低的教育项目,教人们和机器一起工作的技能。对于那些无法在未来的技术驱动型社会找到工作的人来说,政府可以为最弱势的群体提供普遍的基本收入或其他安全网。
对于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解决起来绝不是简单的几句话的事,这个情况只会在自动化时代加速,因为非熟练工人处于明显的劣势,但是,机器人税并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