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部分人类外貌特征的机器人被称作仿人机器人,在外形、动作上与人类一致的机器人叫做人形机器人。同其他功能相对简单的机器人相比,人形机器人可以说代表了机器人的最高水平,它不仅需要具有人类的外形、五官、表情,像人一样说话、运动、思考,甚至还能像人一样产生感情。索菲娅最近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她”想有个家,想有个机器人女儿。
事实上,对机器人而言,不要说拥有人类的情感,就连像人一样走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都是巨大的挑战,越是人类下意识的动作,机器人就越难实现。目前已应用于玩具、教学等领域的仿人机器人虽然能够模仿人的表情、动作,但囿于技术水平的限制,更多的是按照编好的程序行事,不能很好地对环境变化主动做出反应。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人形机器人与真实的人类已经难分高下,甚至在智力、体力上超越了人类,但现实中机器人能够实现的功能和应用还非常有限。
既然难度如此之大,为什么还要研制人形机器人?除了科学家挑战未知、知难而上的勇气推动外,更重要的是其特殊的用途。第一,现有的物质世界是人类根据自身的身材、形状、习惯构建的,人形机器人可以更容易地适应这个既有的世界,比如可以使用汽车、桌椅、人类的各种工具等。第二,在千万年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形成了对同类表情、姿势、语言进行本能反应的能力,如果机器模仿人的表情、动作,人类能够更好地理解,从而提高人与机器的交流效率。第三,人类更愿意与同类交流,人形机器人能够提供现实的感知刺激,已经被用于治疗恐惧症、儿童自闭症和重度网络使用者的社交障碍等。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形机器人的功能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并将越来越多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取代人类完成看护婴幼儿、护理老年人和病人的工作等。当然,这样的机器人也可能会给人类造成极大困扰,并对人类社会在伦理和法律等方面造成冲击。在伦理上,人类可能会对机器人产生感情,把机器人当做自己的孩子、伴侣,日本机器人专家森政弘在1970年曾提出“恐怖谷”理论,认为随着机器人与人类相似度的提高,人们对机器人的好感度会不断提高,进而对人类社会原有的人际关系产生冲击;在法律上,具有“公民”资格的机器人是否也具有与人类一样的人格权、财产权?是否需要像人类一样对违法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这都是人类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