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机器人对就业的挑战?比尔·盖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对机器人征税。盖茨认为,既然人类工作者获得5万美元薪资就会被征收所得税,机器人做同样的事情也应该同样被征税,这些税款可以用于帮助那些因机器人而失业的人获得新技能、进入新行业。但有批评者指出,机器人作为企业的生产投入,在当前的税收体系下政府已经征过税了。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的提高,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工业革命以来,各种机器的使用都从某种程度上“抢走”了人类的工作,如果对机器人征税的话,是不是要向所有提高生产力的产品和机器征税?这一做法无疑会对产业的创新造成负面影响。
盖茨的“征税建议”,本质上是在机器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与人类福利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之间的权衡。如果政府更看重生产效率的提高,那么不仅不应向机器人征税,还应支持机器人的技术创新和使用;如果政府更看重就业,可以通过“征税”的方式放慢机器人替代人工的速度。
但如果将其放到一个开放、竞争的世界格局中,征税可能是行不通的。如果一个国家通过对机器人征税抑制了制造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其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可能被削弱,导致出口减少,从而丢失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正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世界各国都在为未来产业话语权进行激烈竞争,其中机器人、人工智能是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经济的核心,如果因征税而导致智能化进程放缓,将得不偿失。
以中国为例,中国制造业正面临人口红利消退、人工成本快速上涨的压力,建立在低成本投入要素基础之上的价格优势正在削弱。抓住当前新一轮工业革命兴起的契机,依托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挥我国制造业规模大、产业体系完备的优势,引领全球制造业的变革,对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至关重要。因此,当前中国制造业不仅不能对机器人征税,还应当支持机器人、人工智能产业的创新,鼓励企业采用以机器人为代表的新技术。
总体上看,无论是机器、机器人还是人工智能技术都带来了生产率的提高,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因此,平衡机器人与就业岗位之间矛盾的一种可行之道就是转移支付。一方面,政府对处于前沿的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化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从已经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带来的社会财富增加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对失业职工的再就业培训,使他们能够分享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成果。